是否进口:否 | 产地:西安 | 品牌:Honeywell/霍尼韦尔 |
型号:LPI-RP | 类型:消防配件 | 工作电源:DC24V |
探测方式:点型 | 环境温度:-10-50℃ | 环境湿度:小于等于95% |
尺寸:见详细说明书 | 使用范围:通用 | 3C证书编号:2016081812000221 |
诺蒂菲尔LPI-RP气体灭火主机接口卡,诺蒂菲尔LPI-RP气体灭火控制器接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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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和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规范的规定,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乙(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不应)小于30m。
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按民用建筑的规定执行。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同民建)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