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进口:否 | 产地:河北 秦皇岛 | 品牌:海湾 |
型号:DH-GSTN5600/5 | 类型: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工作电源:24V |
报警方式:点型 | 环境温度:-10℃~+55℃℃ | 环境湿度:相对湿度≤95%,不结露% |
安装尺寸:见详细说明书 | 保护面积:见详细说明书 | 3C证书编号:2016081812000210 |
发货地:江苏 盐城 | 发货方式:快递或者物流 | 包装方式:盒装 |
海湾DH-GSTN5600/5剩余电流传感器(多路分体式,测电缆)
适合于额定电流为160A以内电缆的剩余电流检测,配接DH-GSTN5600信号处理单元。
海湾DH-GSTN5600/5剩余电流传感器(多路分体式,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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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7 近年来,采用聚苯乙烯、聚氨酯作为芯材的金属夹芯板材的建筑火灾多发,短时间内即造成大面积蔓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金属夹芯板材的垮塌和掉落,不仅影响人员安全疏散,不利于灭火救援,而且造成了使用人员及消防救援人员的伤亡。为了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此次修订提高了金属夹芯板材芯材燃烧性能的要求,即对于按本规范允许采用的难燃性和可燃性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及屋面板,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要采用不燃夹芯材料。
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筑构件需要满足相应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因此,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建筑中的防火墙、承重墙、楼梯间的墙、疏散走道隔墙、电梯井的墙以及楼板等构件,本规范均要求具有较高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而不燃金属夹芯板材的耐火极限受其夹芯材料的容重、填塞的密实度、金属板的厚度及其构造等影响,不同生产商的金属夹芯板材的耐火极限差异较大且通常均较低,难以满足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结构承载力及其自身稳定性能的要求,因此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
(2)对于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按本规范要求,其燃烧性能为不燃,且耐火极限分别为不低于0.75h和0.50h,因此也不宜采用金属夹芯板材。当确需采用时,夹芯材料应为A级,且要符合本规范对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三、四级时,金属夹芯板材的芯材也要A级,并符合本规范对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
(3)对于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夹芯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也要为A级;对于上人屋面板,由于夹芯板材受其自身构造和承载力的限制,无法达到本规范相应耐火极限要求,因此,此类屋面也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