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进口:否 | 产地:河北 秦皇岛 | 品牌:海湾 |
型号:DH-GSTN5600/3 | 类型: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工作电源:24V |
报警方式:点型 | 环境温度:-10℃~+55℃℃ | 环境湿度:相对湿度≤95%,不结露% |
安装尺寸:见详细说明书 | 保护面积:见详细说明书 | 3C证书编号:2016081812000210 |
发货地:江苏 盐城 | 发货方式:快递或者物流 | 包装方式:盒装 |
海湾DH-GSTN5600/3剩余电流传感器(多路分体式,测电缆)
适合于额定电流为63A以内电缆的剩余电流检测,配接DH-GSTN5600信号处理单元。
海湾DH-GSTN5600/3剩余电流传感器(多路分体式,测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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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 目前,国内外均开发了大量新型建筑材料,且已用于各类建筑中,为规范这些材料的使用,同时又满足人员疏散与扑救的需要,本着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协调平衡的原则,在降低构件燃烧性能的同时适当提高其耐火极限,但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多为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或为了满足其他某些要求(如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建筑,因此本条仅允许适当调整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
3.2.1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建筑物的上人平屋顶,可用于火灾时的临时避难场所,符合要求的上人平屋面可作为建筑的室外安全地点。为确保安全,参照相应耐火等级楼板的耐火极限,对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上人平屋顶的屋面板耐火极限作了规定。在此情况下,相应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也不能低于屋面板的耐火极限。
3.2.16 本条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要求采用不燃材料,如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或其他不燃屋面板;对于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的耐火性能未作规定,但要尽量采用不燃、难燃材料,以防止火灾通过屋顶蔓延。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有关要求见第3.2.17条。
为降低屋顶的火灾荷载,其防水材料要尽量采用不燃、难燃材料,但考虑到现有防水材料多为沥青、高分子等可燃材料,有必要根据防水材料铺设的构造做法采取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该类防水材料厚度一般为3mm~5mm,火灾荷载相对较小,如果铺设在不燃材料表面,可不做防护层。当铺设在难燃、可燃保温材料上时,需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可位于防水材料上部或防水材料与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之间,从而使得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不裸露。